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重症医学规范诊疗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2月下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重症医学规范诊疗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5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25日下午在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外科楼5楼重症医学科报到(地址:三亚市解放四路);26-27日在医院四楼会议厅参加培训;28日在医院外科楼5楼重症医学科观摩学习重症医学临床操作。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重症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宋青教授;广东省人民医院蒋文新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何振杨教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田作春教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林玲教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林森教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符岸秋副主任护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罗香香副主任护师。
五、培训内容
(一)重症患者镇静镇痛的评估危;
(二)呼吸机临床应用与管理;
(三)重病人营养支持与管理;
(四)严重创伤救治策略;
(五)重症患者异常心电图分析与急救处理;
(六)重症患者识别与管理;
(七)重症患者安全管理;
(八)人工气道的建立与管理;
(九)重症医学科呼吸机操作教学应用;
(十一)重症医学气管插管的操作教学应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25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24日前将《“重症医学规范诊疗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重症医学科蒋露,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蒋露手机:13976287477;
附件:“重症医学规范诊疗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重症医学规范诊疗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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