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29.03.2017  14:44

      截至3月24日,海南省2017年省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已全部公开,主动打开“窗户”接受群众监督,公众可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相关查阅和监督。

  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在已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将公开内容细化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并要求公开所有项目的绩效指标和绩效目标、首次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此外,在已公开到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科目最底层支出明细的基础上,2017年要求进一步增强部门收支增减变化分析,进一步细化公开各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部门预算安排使用情况更加清晰。 

  记者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查询发现,各项信息分类明确,操作界面友好。今年省级预算公开工作在规范性、及时性、细化度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开界面进一步优化,预算公开已成为一种新常态,并形成了长效机制,省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今年预算公开的“亮点”体现在公开速度更快、公开内容更细、公开方式更集中,比如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等4张表,并细化了部门预算说明,增加了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等事项说明。 

  近年来,中央和我省高度重视和关注预算公开,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文件,省财政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算信息,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快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 (《海南日报》记者周晓梦 邓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