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四大看点
省级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四大看点
看点一 22省份考核扶贫成效
考核办法指出,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翻开我国贫困地图,当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全部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省份如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等,也无一例外属于中西部地区。考核办法“定向瞄准”22个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疑瞄准了脱贫攻坚主战场。
考核办法主要针对中西部地区,是否意味着东部地区就没有扶贫开发任务了?对此,国务院扶贫办一位参与考核办法起草的权威人士表示,与贫困人口数量最多、任务最重的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目前贫困线下的困难群众数量不算很大,在2020年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具有较好的条件。
实际上,目前不少东部省份已经对扶贫开发实行“自我加压”,其脱贫标准甚至高于国家标准。
看点二 考核数据引入第三方评估
考核办法明确公布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四大考核内容,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
其中,有的指标还进行更精细的划分,如减贫成效指标包括三个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精准识别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两项。
值得指出的是,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除了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等“官方”数据外,还将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各项脱贫数据更加可靠、更加公正。
另一方面,扶贫成效考核除了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群众收入等脱贫“硬指标”外,也包括一些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的“软指标”。在精准帮扶考核内容中,考核指标为第三方评估产生的“群众满意度”,这意味着贫困群众在脱贫成效考核中也将拥有“发言权”,有效避免“数字脱贫”“被脱贫”现象。
看点三 剑指扶贫“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动真格就不能怕问题。此次印发的考核办法明确列出考核中可能发现的6个问题,直指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县”的帽子可以带来政策上的诸多“好处”,导致很多贫困县不愿“摘帽”,甚至存在“戴帽炫富”“争戴贫困帽”现象,不仅严重影响扶贫开发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使得大量扶贫资金难以有的放矢。
“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看似是利益之争,实则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等、靠、要思想严重。”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此次将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等列入考核问题,就是对地方政府不作为的警醒。
比起扶贫开发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同样恶劣。2014年,海南省审计厅审计查出近2亿元违纪违规扶贫资金;2015年,贵州省审计厅审计发现当地20个县存在虚报冒领、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等情况;2016年,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扶贫资金能否用在“刀刃”上是扶贫开发的关键。考核办法中明确提出,一经发现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等“乱作为”问题,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还有一些地区为了按时完成脱贫任务,在数据注水上大费心机,擅改脱贫人口数量、篡改衡量贫困的指标,看似只是弄虚作假的“数字脱贫”,实为不顾百姓生活、谋求一己“虚功”的“假作为”。
“严惩‘数字脱贫’问题是保障脱贫成效落在实处的关键。”王忠武说,考核办法明确点出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彰显了中央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重视脱贫质量的决心和意志。
看点四 考核结果或与“官帽”挂钩
随着考核办法的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官帽”戴得稳不稳,或许将与脱贫成效息息相关。
考核办法明确指出,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2省份的脱贫考核结果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一定奖励。
脱贫任务完成好的有奖励,出问题的则要追究责任。考核办法强调,如果出现办法中所列6大问题,将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在河南,当地已经出台了全省扶贫开发考核办法,“口头重视、实际靠边”的扶贫工作状况成为“过去时”。河南兰考县主抓扶贫的副县长杨志海说,根据考核办法,贫困县扶贫开发占60%的考核权重,不仅要全省排名,排名靠后的还要通报问责。他坦言:“一刻不敢放松,心里仿佛压着块大石头。”
记者 林晖 李放 刘娟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本文摘自《 海南日报 》2016年2月17日 B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