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8.04.2016  21:19

  

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海南省供销社分处室挂钩服务直属企业

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月22日上午,海南省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同志在省供销社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学习全国“两会”会议精神。简纯林强调,省供销社各处室要分别挂钩服务省本级社属企业,按照习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认真做好服务社有企业工作,助推社有企业发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对新型政商关系给出了“标准定义”: “亲”就是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就是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省委罗保铭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传达全国“两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时也强调,要树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用心、用情、用力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殊法人,供销合作社社具有独特的地位。具体表现为,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简纯林指出,海南省供销社坚持合作制本质属性,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拓展市场化服务经营领域,所创办的直属企业中,有社有资本全资注资企业,有混合股份制企业(参股控股)。可以说,供销合作社创办企业、办好企业重任在肩,服务好社有企业责无旁贷。

简纯林强调,海南省供销社将建立健全服务社有企业的新机制,各处室对口服务分工如下:经济发展处负责挂钩联系农资集团、农综公司,帮助两个公司做大做强;合作指导处负责挂钩联系天润粮油、茶叶公司,帮助天润粮油布点和产销,帮助茶叶公司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势头;资产管理处负责挂钩海供公司、香港物流公司,帮助海供公司布点和铺面建设,帮助香港物流公司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财务审计处负责挂钩供销集团、小额贷款公司,帮助解决供销集团项目和资金,帮助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困难;办公室负责社有企业的建章立制和企业文化建设。各处室挂钩企业是为了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发展,杜绝从企业中捞好处。(省社办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