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务局 海口分局 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津贴

21.10.2014  19:29

      原标题:

      省纪委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津贴

      昨日(20日),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保亭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王青云违规发放补贴贪污公款

      2011年至2013年,王青云在担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统战部部长期间,指使县委统战部财务人员黄某某等人通过虚构住宿、餐饮等事实先后从保亭海航迎宾馆、保城泉顺酒家等酒店、餐馆虚开发票报账的方法,套取财政资金共计7.56万元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现金补贴。另外,她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采取虚假手段,骗取、贪污公款共计4.3万元。

      今年8月8日,经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青云留党察看2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建议,按有关规定免去其保亭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向省政协党组提出建议,按政协章程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省盐务局海口分局(分公司)利用下属企业蓝海晶公司的财务结余款项,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的购物卡、实物共计32次,合计金额48.53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海口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符致川先后三次主持有关会议,决定从总公司下拨奖金和公司留利中,以“季度先进科室奖”的名义,由各科室平均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奖金金额达33.52万元。

      2013年7月至12月,海口分局盐务科科长叶某某口头请示分管领导、副局长王某某同意后,通过虚增出差人数和天数等方式套取现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违规给6名参公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08万元。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已对符致川上述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要求省盐务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并责令省盐务局党委督促相关人员退赔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对海口分局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纠正整改。

      东方市感城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林冠违规发放补贴

      今年1月至3月,东方市感城中学利用学校购买教学用品和体育器材的机会,在东方百佳汇有限责任公司虚开4万余元发票进行报账,并以“学校商品房租金和水电费收入”名义入账,用于发放2013年秋季学期全校教学工作补贴。9月15日,东方市纪委给予林冠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4万余元进行收缴。

      东方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蒙朝红

      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在省委第五巡视组的指导下,东方市纪委对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蒙朝红涉嫌受贿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蒙朝红在担任东方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选择性执法,放任违建行为,帮助他人逃避处罚,并收受他人贿赂。蒙朝红的上述问题已涉嫌犯罪,东方市纪委将其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