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委:让权力运行更规范 让群众更满意

27.01.2015  13:29

  态度更热情了,为群众考虑更主动了,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了。从全省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启动之初排名靠后,到2013年在全省社会与经济管理类单位排名第二,再到2014年暂列社会与经济管理类单位排名第一。这两年,来办事的群众明显感觉到省旅游委工作人员行政服务质量的变化。

  2009年5月,作为全省机构改革的重点内容,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局改委,有什么变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优化行政服务质量和公共服务质量,成为新成立的省旅游委党组工作的重点。每年,省旅游委党组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突出强调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真正融入业务工作。

   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在海南旅游政务网上,省旅游委公布44项行政职权清单,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设立的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监督方式一一予以公布。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就是要通过政务公开,使行政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2013年以来,省旅游委党组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职权44项,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183个。其中,高等级风险点33个,由委党组书记直接承担监管责任。从加强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的角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62条。例如,主动将导游考试交由省考试局统一组织,推动将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申请和受理集中到省服务中心受理等。通过优化权力结构,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省旅游委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认可,2014年被选定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推进简政放权,让行政效率加快提升。 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几年,省旅游委党组主动作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全面提高旅游行政审批效率,将全部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将《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等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市县。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等9项审批事项进行提速,审批时限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功能,开通短信提醒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办事。

   优化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加舒心。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规范》明确规定:“服务对象提出批评,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允许耍态度”。根据中央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统一部署,省旅游委相继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接待和处理制度》、《工作事项审批流程限时办结制度》、《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规范》、《旅游执法和旅游投诉受理规范》等一系列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专人督查工作效率,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提升旅游行政服务质量。2014年,省旅游委行政审批办共受理各类审批件1525个,所有审批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结,提前办结率达100%,没有一件投诉。

   管好旅游市场,让中外游客更加满意。 市场旅游监管是旅游产业发展永不竣工的工程。海南旅游环境和市场秩序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省旅游委党组把管好市场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自2013年3月全省旅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已累计查处并执行完毕的涉旅案件403宗,罚没款1649万元。每逢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省旅游委都牵头省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组,全程驻点监管,确保重大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平稳。同时,省旅游委党组在强化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上也狠下功夫。完成电子行程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了对旅游活动全要素、全过程的监管。制定了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等级评定;与省质监局共同推进旅游服务省级标准化单位试点工作。强化旅游咨询和投诉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在南海网建设“海南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平台”。我省万人游客有效投诉率由2012年的0.181,逐年下降为2013年的0.170和2014年的0.111。

   发展乡村旅游,让基层群众增收致富。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访群众、听意见”中,基层群众多次提出要求,希望省旅游委指导乡村旅游的发展,在项目资金、宣传促销、景区化建设等各方面能对他们进行扶持。把乡村旅游发展好,就能不征地、不砍树、不离乡,让基层群众有就业、有工资、有分红。近几年,省旅游委党组把发展好乡村旅游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为基层办好事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陆志远同志带头深入文昌葫芦村等乡村旅游区创建点指导工作,先后撰写了《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的几点思考》、《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的思考》等调研报告。省旅游委召开全省乡村旅游现场会,全面部署我省乡村旅游推进工作,修订《海南省乡村旅游等级划分和评定标准》,从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千多万元扶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对文昌葫芦村、琼海潭门新渔村、上坡村和临高县溪尾村等首批乡村旅游示范点,不但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还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一对一策划指导。

(供稿单位: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审核:汤雅飞 编辑:韩建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