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5%
今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结果显示
我省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5%
本报海口6月7日讯 (记者邵长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和检查标准,省政府办公厅日前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结果显示,我省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
此次抽查,对我省正在运行的193个政府网站中的120个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62.2%,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6个,抽查合格率为95%,比上一次抽查提高了4.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还对2017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发现的问题网站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率为100%。
抽查结果显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推进。2015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以政府网站普查和季度抽查工作为抓手,加大对“僵尸”“睡眠”网站的查处力度,加快整合维护不力、问题频发的基层政府网站。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67家基层政府网站完成关停并转,减幅达65.5%,正在运行的193家政府网站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家,省政府部门(含参公事业单位)网站54家,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9家,区级政府门户网站4家,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15家。
抽查也发现,个别政府网站首页栏目不更新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市县集约化建设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基层政府网站重视不够,问题反复出现。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网站,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核查、严肃追责,督促相关网站及时完成整改,并于6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该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函〔2017〕18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2017年5月22日—5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 此次抽查,对我省正在运行的193个政府网站中的120个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62.2%,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6个,抽查合格率为95%,比上一次抽查提高了4.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还对2017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发现的问题网站进行了复查,复查合格率为100%。
(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推进。 2015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以政府网站普查和季度抽查工作为抓手,加大对“僵尸”“睡眠”网站的查处力度,加快整合维护不力、问题频发的基层政府网站。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67家基层政府网站完成关停并转,减幅达65.5%,正在运行的193家政府网站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家,省政府部门(含参公事业单位)网站54家,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9家,区级政府门户网站4家,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15家。
(三)及时处理网站纠错留言。 2017年3月—2017年5月,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79条,相关网站主管单位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办结率达100%。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首页栏目不更新问题依然存在。 “中国国家海岸三亚海棠湾”“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三亚农机化信息网”网站首页均有3个以上栏目长期不更新。
(二)个别市县集约化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设“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保亭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2个政府网站,其中“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因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于2016年被通报为不合格网站,此次抽查发现,“保亭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曾于2017年2月14日申请临时关停整改,按其在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的信息,网站本应在2017年5月15日恢复上线运行,但截至目前,其网站主页仍无法访问。
(三)基层政府网站重视不够,问题反复出现。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三亚农机化信息网”曾因栏目不更新被通报为“不合格”网站,此次抽查发现,该2家网站首页仍有多个栏目处于“僵尸”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主管责任,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完善常态化内容发布机制,避免应付检查突击发布;抓好本市县、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督促检查,不留死角、不打擦边球;定期对网站办事服务的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或办理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基层政府网站整合迁移,提升政府网站整体质量;做好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工作,全面排查风险,确保全省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发展、安全可靠。
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网站,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核查、严肃追责,督促相关网站及时完成整改,并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