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加强节约用电
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加强节约用电
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
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本报海口6月3日讯 (记者梁振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节约用电,制定机关公用设备科学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节电措施落实到位。通知强调提倡自然通风,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2015年全省电力需求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同比增长12%。受新建电源点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我省电力供应能力明显不足,最大缺口占负荷需求的20%以上,达到I级特别严重缺电状态,缺电形势比去年更为严峻。6至8月,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来临,供需矛盾将进一步突出。
为营造良好的节约用电氛围,发挥机关带头表率作用,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除因天气原因影响能见度外,白天关灯办公;会议场所要根据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间,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不开启照明灯。
要加强办公设备节电管理。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关停措施,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杜绝“长明灯”。
各用电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有序用电方案。通过错峰生产和轮休,争取错峰不减产,最大限度地降低缺电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商场、宾馆、餐厅、娱乐场所等服务业用电大户在用电高峰时段要自觉减少用电负荷,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的照明灯具,提倡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要加大节电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淘汰高耗电、高耗能的落后技术和产品。
对于违反节约用电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令不改的单位由供电部门按规定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