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13.04.2015  11:33
      海南日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梁振君)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措施》(下称《措施》),强调全面落实“六个一”责任模式,加快项目行政审批速度等,确保省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对重点项目推进有力、管理规范、目标完成好的市县和用地、用海、用林、水电路气等要素保障执行到位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县、部门,将给予批评问责。

  《措施》强调,凡是列入本年度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和省预备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办理“重点项目绿卡”,享受省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服务。要全面落实和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联办、联审、联批,全程跟踪督办,并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审批要提速50%以上。对于财政投资的省重点项目,要加快项目预(结、决)算的财政评审,提高投资评审效率。

  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和招商事关海南发展后劲。《措施》强调,各市县、各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的经济基础、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环境特色、发展规划,根据产业政策导向、投资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变化,策划一批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海南国际旅游岛战略定位、协调区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项目。

  《措施》强调,要使省重点项目优质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现代农业、海洋经济、文化创意、健康医疗、体育活动、会展等产业投资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社会民生、重大生态环保的投资项目倾斜,形成鲜明的投资导向。要逐步降低房地产投资项目在省重点项目中的比重,尤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纯房地产项目在省重点项目中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