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实现省级统筹区全国覆盖
与30个省(区、市)“牵手”合作 |
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实现省级统筹区全国覆盖 |
http://hnrb.hinews.cn/html/2016-09/15/content_1_5.htm
本报海口9月14日讯 (记者王培琳)9月13日,省社保局与上海市医保中心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标志着我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实现省级统筹区全国覆盖(除港澳台地区)。
据悉,从2009年我省开始推进异地就医合作结算工作,截至目前,合作范围扩至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3个统筹区。
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家战略的需要,也是国家在社会民生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牵动民心的工程,将其上升为省长督办工程。
在国家人社部和人社部社保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省人社部门积极行动,勇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悉,我省在异地就医结算上通过设立一个机构,出台一套办法,建设一个平台,探索三种结算模式,走出了一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新路子。一个机构指依托省社保局医保处成立异地就医结算办公室,一套办法指《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一个平台指跨省就医结算系统平台,三种结算模式包括即时结算模式、延时结算模式和点对点结算模式。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范围的扩大,有效简化了群众的办事流程,初步实现了“数据网上来回跑,群众办事不用跑”的目标。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我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量从2010年的41人次增至4672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总额1.59亿元,统筹支付1.12亿元。
据介绍,下一步省社保局将抓紧做好合作协议签订的后续工作,加强与新增合作省份的沟通协调,加快系统平台接口对接和升级改造,建立完善日常联络机制,确保协议内容尽早落地。同时,推进医保结算由与省一级协作向与各省(区、市)所辖地市县级统筹区建立协作关系。此外,将逐步推进国际医保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