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我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环卫百日攻坚提升城乡“美颜”度
■ 本报记者 周晓梦 彭青林
针对我省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从9月起到年底,全省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以城乡环境卫生问题为导向,打一场全民参与的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城区的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净化水平,城乡环境基本达到“干净、有序、见绿”,让所有市民在每个角落都感受到明显变化。
为“八乱”现象开出药方
近年来,我省城镇环境卫生主要存在“八乱”现象:一是摊点乱摆,二是污水乱排,三是广告乱贴,四是工地乱象,五是违建乱搭,六是车辆随意乱停,七是农贸市场脏乱,八是小街小巷小区杂乱。对这“八乱”现象,各级政府将分门别类,制定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确保2016年春节前,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社会秩序有较大改观。
对此,专项行动开出整治“药方”。
城市环境卫生方面,行动将集中整治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扬尘,市县规范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管理等城市乱象。并全面清除各类垃圾,深入清除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城镇出入口、居住区、背街小巷积存的垃圾和杂物。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强化责任。加强车站码头、工地、商业区、旅游区、农贸市场等人流聚集区的保洁和公厕卫生整治。美化靓化城市景观,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等。
农村环境卫生方面,行动将对农村家园进行清洁,深入清除村头村尾堆积的存量垃圾,加强乡村道路清扫。年内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并投入运营。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同时,改善农村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4.4万户改造任务。加快村庄道路、路灯、绿化、供排水、供电、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并不断扩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等。
同时,“百日大整治”行动将继续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和棚改力度,以扎实推进全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拆除乱搭乱建。据悉,截至9月12日已拆除违法建筑450万平方米。并且,专项行动还将推进完成年度棚改任务。数据显示,至8月底,全省开工棚户区改造21343套,开工率64.8%,各市县政府要尽快启动未开工棚改项目,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3.3万户棚改开工任务,改善城市贫困居民生活居住条件。
“多规合一”建立长效机制
我省城乡环境中的“脏乱差”问题大都是多年积累的顽疾,在有效整治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建立起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将建立起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对于工作不力的市县进行约谈,同时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随机复查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此外要科学编制城乡规划,解决“先天不足”。各市县要利用“多规合一”的契机,尽快把城乡建设中的“五网”、垃圾处理、农贸市场、公厕等专项规划完善起来。并把整治“脏乱差”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相关工作列入建设、环保、卫生、交通、工商等部门的日常工作。
(本报海口9月1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