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14.10.2018  00:23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1日上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成员李萍主持召开与省总工会党组书记王全的见面沟通会,出席巡视省总工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并讲话。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韩太光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陆志远主持动员会,王全作表态讲话。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委巡视办有关同志,省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其他省总工会领导出席会议。省总工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李萍指出,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五个持续”是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部署,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具体要求,省总工会党组和省委巡视组都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其蕴含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李萍强调,本轮巡视是省委在十九届中央巡视海南反馈后开展的新一轮巡视,担负着重要的使命。省委巡视组要将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身监督管理,以严明纪律、优良作风确保巡视任务的圆满完成。省总工会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信任巡视组,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做好对巡视组的监督,共同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韩太光指出,巡视是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严格按照“五个持续”的新要求,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关键少数,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六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王全表示,作为党组书记,将坚决拥护省委关于巡视省总工会党组的决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省总工会党组将把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虚心诚恳接受巡视监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工会系统纵深发展。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拥护、工作上全力配合。落实政治责任,坚决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实事求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视组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增强政治自觉,坚决主动接受巡视监督,积极为巡视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实现“以巡视促工作、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改革”的最终目标。

  据悉,省委巡视第二巡视组将于2018年10月11日至12月28日在省总工会开展巡视工作。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898-65337606,17766920732,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海口市邮政专用信箱第424号(邮政编码570203),设置联系信箱: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省总工会办公楼一楼电梯口、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东湖南路1号海南省工会职工培训中心一楼楼梯口、海口市文明东路3号滨江温泉花园7号楼C单元(省工人疗养院办公楼)一楼大门口。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省总工会和有关部门处理。(省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