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行省外人员积分落户制加减分指标公布
31.03.2016 09:12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近日,海口出台楼市新政,将实行省外人员积分落户制度,调整提高住房积分分值,促进省外购房人员落户。2015年12月24日,海南省已出台相关意见,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省外人员落户分值80分以上,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基础指标
满分100分:1、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年积10分;累计超5年,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20分。2、本人或配偶在琼有合法产权住房积20分。本人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积10分。3、在琼参加城镇社保累计满5年积10分;累计超5年,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20分。4、在琼连续居住满5年积10分;超5年,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5、年龄积分。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积20分,41周岁至50周岁积15分,51周岁至60周岁积10分,61周岁以上本项不积分。
加分指标
最高分值30分: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称号加30分,省部级奖项或荣誉称号加20分,地市级奖项或荣誉称号加10分,县(区)级奖项或荣誉称号加5分。
减分指标
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每次扣减10分。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每条扣减5分。
一票否决指标
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者,取消申请积分资格。(记者 党朝峰)
编辑:凌楠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31.03.201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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