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

06.04.2017  19:26

我省召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

 

31日下午,省人社厅组织召开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25个职称系列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或代表参加会议,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作经验交流。全省各市县、洋浦设分会场。会议研究部署了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何琳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赖泳文副厅长主持会议。

何琳厅长指出,职称改革是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调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需要,也是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要求深刻领会全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高度重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准确把握正确方向。

何琳厅长强调,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按照全国会议要求,突出重点,做到“三个坚持”,处理好四个重点问题,评价标准力戒“一刀切”。此外,这次改革明确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颁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统一评价,分别使用。还要处理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关系问题,同时职称评审权下放要合理、有序承接,并做到放管结合。

何琳厅长对下一步深化职称制度工作作出部署,近期将重点做好5件事。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总体方案,按照调研研究、高校试点、建章立制、分期分批下放的步骤,分阶段做好统筹部署;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向具备条件的省直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市县人社部门下放职称评审权。鼓励社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评价标准制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原则,对地区标准、单位标准进行研究修订。要求地区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单位标准高于地区标准。要体现品德优先原则,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坚持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同时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此外,要从评委会核准备案、健全评审程序和规则等六个方面完善职称评审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