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挂职服务人员计划的通知

03.09.2014  09:49

  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安宁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农垦总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口市卫生监督局,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医院,各有关单位: 

  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八期工作经过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市县的共同努力,已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根据中西部市县卫生人才需求,现将第九期省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挂职服务人员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人〔2011〕18号)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第九期项目工作。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挂职服务人员推荐表和汇总表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其中,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本通知可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段钰莹、贺景锋 

  电    话:65388331、65388323、65388650(传真) 

   

  附件:1.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挂职服务人员计划 

            2. 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挂职服务人员推荐表.doc (点击下载)

            3.  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挂职服务人员汇总表.doc (点击下载)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 

  第九期挂职服务人员计划 

  (共65名) 

   

  一、省人民医院8名: 

  省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业务主任、神经外科业务主任各1名,共2名。 

  白沙县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限:副主任医师以上)、新生儿科副护士长、副院长(分管医疗质量)各1名,共3名; 

  临高县人民医院:麻醉科副主任、胸外科副主任各1名,共2名; 

  定安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科主任1名。 

  二、省中医院6名: 

  琼中县中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科主任、医院等级评审办公室主任各1名,共2名; 

  定安县中医院:副院长兼中医内科主任1名; 

  乐东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主任各1名; 

  屯昌县中医院:住院部副主任(限:心血管内科)1名; 

  临高县中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1名。 

  三、省安宁医院4名: 

  省平山医院:放射科主任(限:影像诊断)、门诊部副主任(限:麻醉医师)、医教科副科长、护理部副主任各1名,共4名。 

  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名: 

  定安县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公共卫生)1名; 

  保亭县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公共卫生)1名; 

  保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科副主任(限:微生物检验)、公共卫生科副主任各1名,共2名。 

  昌江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慢病科科长(负责创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技术指导工作)各1名,共2名。 

  昌江县结防所:副所长(负责结核病治疗和管理)1名; 

  五、省妇幼保健院5名: 

  陵水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副院长(分管妇幼保健)各1名,共3名;                 

  琼中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限:妇产科)、门诊主任(限:儿科)各1名,共2名。 

  六、省农垦总医院4名: 

  屯昌县人民医院:外一科副主任(肝胆外科)副主任、妇产科副主任各1名,共2名; 

  东方市人民医院:急诊重症科副主任、泌尿外科副主任各1名,共2名。 

  七、省农垦三亚医院4名: 

  乐东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放射科指导主任各1名,共2名; 

  乐东县千家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限:消化或呼吸内科)、检验科主任各1名,共2名。 

  八、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5名: 

  定安县人民医院:普通外科(擅长腹腔镜技术)主任1名; 

  昌江县人民医院:各1名,共2名; 

  昌江县昌城卫生院:副院长(限:妇产科)1名; 

  昌江乌烈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限:妇科)1名; 

  九、海口市人民医院5名: 

  琼中县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医政工作)1名。 

  琼中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各1名,共2名; 

  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副院长各1名,共2名; 

  十、海口市中医医院共名: 

  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科副科长、中医骨伤科副科长各1名,共2名; 

  东方市中医院:儿科副主任、妇产科副主任各1名,共2名。 

  十一、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名: 

  乐东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妇保科主任(负责阴道镜工作)各1名,共2名。 

  十二、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 

  陵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副科长(限:男性)、寄生虫防治科副科长(限:男性)各1名,共2名; 

  十三、海口市卫生监督局1名: 

  屯昌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分管传染病卫生监督)。 

  十四、三亚市人民医院4名: 

  乐东县冲坡中心卫生院: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各1名,共2名; 

  乐东县志仲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限:消化或呼吸内科)、妇产科主任各1名,共2名。 

  十五、三亚市中医院4名: 

  陵水县中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中医医疗康复科副主任各1名,共2名。 

  五指山市中医院:妇科主任、B超室主任各1名,共2名。 

   

  注:以上挂职服务人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