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会

01.12.2018  21:24

 

海南人大网消息(李磊 12月1日上午,在顺利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后,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会议决定,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22日至26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何西庆、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进平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实到47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认真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三件法规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表决通过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沈丹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