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刘赐贵沈晓明毛万春李军出席
本报海口1月28日讯 (记者李磊 彭青林)今天上午,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省人大会堂举行。会议共进行了4项议程。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84名,今天实到372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康耀红主持。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张琦、严朝君、陈守民、阿东、袁光平、何琼妹、钟鸣明、张美文、铁刚、宋少华、吴川祝、吉兆民、李江华、陈军、田志强、麦正华、黄金城、王昱正、孙喆、张蔚兰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刘赐贵、沈晓明、毛万春、李军、毛超峰、王瑞连、胡光辉、蓝佛安、肖莺子、肖杰、张韵声、李宪生、许俊、贾东军、林北川、李国梁、王路、何西庆、刘平治、刘星泰、彭金辉、董治良、陈凤超、贾志鸿、路志强、马勇霞、史贻云、肖若海、李谷建、刘新、戴金益、陆志远、关进平、屈建民等领导同志,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向大会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作出了重要贡献。本届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决议共126件,超额完成了本届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任务,为海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9项,对28个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7次、专题调研82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成效明显增强,有力助推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五年来,常委会紧贴代表履职需求,扎实抓好代表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五年来,常委会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等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全力确保选举依法有效推进;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思想、作风、组织、制度等各项建设,为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提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海南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也是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站在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的历史新起点上,建议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建设美好新海南工作大局,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扭住“多规合一”改革、生态立省等重点,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动和保障省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奋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所作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所作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驻琼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省委各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省政府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及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省直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部分省属企业、省群众团体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在大会召开之前,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蓝佛安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省、区、市“两会”会风会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