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总工会联合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调研

27.10.2014  11:47

      10月21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褚晓路,省人大常委、省总工会副主席揭晓强率法工委、省总工会有关人员赴定安县、琼海市、海口市和省工商联等市县和单位开展《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揭晓强副主席在调研中指出:长期以来,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和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做法不断涌现,需要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当前,全国已有28个省级行政区域进行了相关立法,《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修改。此次立法调研,务必要使相关条款设计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突出以人为本,要积极吸收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从而更加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和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多的特点。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走访了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琼海胜达汽修公司、海口埃德瑞皇家园林酒店有限公司和现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入了解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直接听取了企业和职工对条例草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