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六届十一次全委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志远当选省总工会主席
2月28日,省总工会六届十一次全委会在海口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志远当选省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陈海波同志不再担任省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职务。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全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李映旭到会宣布省委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并作人事调整说明。
陆志远在会上作讲话。他指出,在省委和全总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总工会历任领导班子的团结带领下,全省各级工会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在海南工会发展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特别是在过去五年里,陈海波同志坚持以经营家庭的理念经营工会,用心用情用力地履行“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职责,在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维权服务、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使我省工会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职工群众中的影响更加深远。
陆志远在讲话中说,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也是海南工会深化改革之年和换届之年。在新的历史节点上,自己深知,省总工会主席这一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忠诚于党的工运事业,在省委和全总的领导下,始终保持坚守理想的骨气、敢为人先的志气、迎难而上的勇气、革故鼎新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团结带领省总工会领导班子和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继承和发扬工会优良传统,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从大局、竭诚服务职工,不断把海南工运事业推向前进,决不辜负省委的重托,决不辜负各位委员的信任和广大职工的期盼。
陆志远在讲话中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南工会工作提出“五个坚持”的要求。一是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工会事业永远沿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二是坚持把教育引领放到工会的重要位置,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建功立业;三是坚持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做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四是坚持全力深化改革创新,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五是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会干部队伍。
省总领导郭奕秋、郑有基、项红缨、高光辉等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省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不是委员的市县总工会主席和省总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陆志远同志简历
陆志远,男,汉族,1959年11月生,云南开远人,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博士学位,副教授,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7—1981.08云南省昆明市供电局工人
1981.08—1985.07西南师范学院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学习
1985.07—1987.07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外国教育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7.07—1990.07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0.07—1991.03海南大学高教研究室干部
1991.03—1992.03海南大学团委书记(副处级)
1992.03—1994.01海南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
1994.01—1998.02海南大学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团委书记(其间:1996.09—1998.02海口市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挂职锻炼任副总经理)
1998.02—2000.03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
2000.03—2000.08待安排
2000.08—2001.03海南省琼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处级,主持政府工作)
2001.03—2002.07海南省琼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2.07—2004.06海南省琼海市委书记、市长(副厅级)
2004.06—2005.01海南省琼海市委书记(副厅级)
2005.01—2005.02海南省三亚市委副书记
2005.02—2005.07海南省三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7—2008.09海南省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7.03—2008.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09—2009.05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旅游局局长
2009.05—2015.05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2015.05—2018.01海南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2018.01—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8.02—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