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26.09.2017  09:23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一批涉及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本报海口9月25日讯 (记者李磊 通讯员黄顺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在海口召开。会议对《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等一批涉及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实到40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日程,本次会议为期两天半,期间将有两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共进行了28项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口市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会议还进行了其他议程。

  列席今天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纪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从今天下午开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