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海南人大网消息(刘远发)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1月28日上午在海口召开。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实到39人,符合法定人数。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上午共进行了15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关于《<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八件法规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海南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 中华 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西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