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紧“盯”物资发放严查贪污挪用截留救灾款物
海南遭遇百年一遇的强台风“威马逊”后,灾后恢复生产正在进行中。同时,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救灾和重建物资也源源不断运往或下拨到灾区。为了确保救灾款物能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省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受灾辖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灾区群众利益、影响灾区稳定的刑事犯罪和贪污、挪用、侵占救灾款物的职务犯罪。各级检察院立即行动,特别是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检察室,对救灾物资发放的全程进行同步跟踪监督,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快查严办重处,有力维护了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全省受灾地区的17个乡镇检察室已全面介入救灾物资发放工作中,把监督重点放在抢险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发放等关键环节,以警示教育先行,着重预防救灾、重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有的检察室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的重点岗位开展廉政谈话,就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有的检察室通过“看实物”、“问流程”、“查落实”等方式进行专门的流程监督,督促完善救灾物资的管理发放;有的检察室则走村入户深入灾民家中了解款物发放的实情,从救灾款物下拨原点开始到灾民实际领取终点落地,严防救灾款物被侵吞、挪用等现象发生。
文昌检察院派驻锦山检察室的一名干警表示,救灾物资只有真正交到群众的手中,才能发挥它的“为民本色”,如果被相关人员横插一脚,贪污了、挪用了,就非常对不起民众。我们必须秉承乡镇检察室一以贯之的主题。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腐败案件,这样才是真正地践行群众路线,落实检察机关为人民的良好初衷。
据了解,一些乡镇检察室在监督救灾物资发放和走访中,已经发现了一些职务犯罪线索,并上报派出检察院查处。检察官警示:千万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打国家救灾款物的主意,置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以灾谋利,乘火打劫,最终必然受到公众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