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四个月盗窃两万多 长期包住KTV半夜专偷农民工
文/片齐鲁晚报记者 尉伟
利用自己曾在工地打工多年、熟悉情况的便利,广西来济打工的陈方(化名)伙同他人趁夜在省城各工地疯狂作案获利。陈方不仅借此在KTV长期包住、消费,还把偷来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当作礼物送给女友、前女友。近日,陈方和他的同伙李某被历下刑警二中队的民警抓获。经查,两人自2016年年初,在济南的工地盗窃现金两万余元、手机近二十部、笔记本电脑十余台。
事情还得从2016年5月初说起。“当时,我们获得线索:一男子长期包住在一家KTV内。”5月16日,历下刑警二中队的民警吕祥升介绍。这名男子从不告诉他人自己的真实姓名,不仅不工作,还不时向身边的人低价兜售手机、笔记本电脑。
进一步蹲点、跟踪后,民警发现这名男子有盗窃嫌疑:他和另一名男子李某,每天在KTV里一玩就是半夜,然后凌晨一两点打车外出,专挑省城各工地转悠,“四五点钟再打车回到KTV休息”。
“那个点儿,工地的工人都休息了,也没见他们与工地有什么业务往来。”民警推断:这两人很可能是一个专门针对工地行窃的团伙。
果然,5月11日,当历下刑警二中队民警跟踪多日后将包住KTV的“大款”陈方及其同伙抓获后,两人承认从2016年初就趁夜流窜于省城各大工地,针对农民工宿舍、工地办公室行窃,“历下、市中、天桥等各区的工地,他们几乎都转遍了”。
值得一提的是,“大款”陈方曾在省城各工地干过四五年。
原来,陈方今年38岁,老家广西。小学辍学后,他先是务农,后于1998年跟随舅舅来济在工地打工。2008年,陈方与妻子离婚后开始在工地上屡伸贼手。“他曾因盗窃等被警方五次打击处理过。”5月16日,历下刑警二中队民警吕祥升告诉齐鲁晚报记者,而此次陈方的同伙李某,则是他的狱友。
“两人是在2011年打麻将时认识的,2014年他们结伙在工地行窃被抓。”民警说,结果陆续出狱后,两人又重回老路。
据陈方交代,他之所以屡屡针对工地行窃,是因为自己在工地干过,知道不少农民工的防范意识差,宿舍工人多,出门一般都不上锁。有时候就连工地上的办公室晚上也不锁门,一推就开。
行窃前,陈方和李某先在KTV玩乐一番,然后打车前往目标工地,得手后再打车返回。车费一人付一次。作案时,李某在外望风,陈方悄悄推门而入,“趁工人熟睡,摸床边衣服口袋或是放在床前、桌上充电的手机、电脑等”。如果看见有人来,望风的李某就咳嗽两下,提醒里面的陈方。
“我们俩一般隔天出去偷一次。”事后,陈方告诉民警。有时两人一晚要转悠好几个工地。经查,自2016年年初至今,两人结伙在省城各工地盗窃现金2万余元,笔记本电脑十几台,手机近20部。
偷来现金,两人当场平分;偷来的电脑、手机则以500到800元不等的价格出手。陈方对李某说盗窃所得平分,但陈方还是留了一手,他觉得自己是主犯,风险大,应该比李某多拿,“那两万多现金,陈方就分了一万五千多元”。
起初,陈方租房在外住。大约半个月前,有了钱的他就包房住进了一家KTV里。“他和KTV的老板比较熟。”民警介绍,一方面陈方在KTV里时常消费,花钱不少;另一方面,他还时不时帮着KTV打扫卫生。“除此之外,他还将偷来的电脑或手机低价卖给KTV里的工作人员”。不仅KTV,陈方还十分“大方”地分别给现女友和前女友每人送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涉嫌盗窃的陈方、李某两人已被历下刑警刑拘。民警也提醒农民工:随着气温升高,不少工地宿舍有开门窗休息的习惯,手机、电脑等物品也不要随意摆放屋内,以免遭遇贼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