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我市国控空气自动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

20.10.2016  13: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76号)文件精神,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527号)的要求,三亚市环境监测站会同第三方运维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圆满完成了河东子站、河西子站的空气自动监测城市站整体运维移交工作。 

移交过程中,市环境监测站与运维公司人员多次进行沟通交流,查看站房基础设施,清点仪器设备数量,对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硬件、站房钥匙、仪器密码、仪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内容进行了逐一核对,并对分析仪器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了测试。核对和测试结果表明,我市两个国控空气站各项内容完全满足交接工作的要求,双方同意移交。自2016年11月2日起,我市两个国控空气自动站(河东站、河西站)的运维和数据审核正式交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负责。

作为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的一部分,空气自动站移交后,非运维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站房等相关设施所在区域,地方环保部门如需进入,应提前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运维人员陪同下进入。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将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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