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横生的黎、苗族婚俗 黎族人说亲送槟榔
原标题:妙趣横生的黎、苗族婚俗 黎族人说亲送槟榔
苗族婚礼上大家热闹地喝酒庆祝。
黎家婚宴“长桌宴”上摆陶罐装山兰米酒。(资料图片)
苗族新娘给宾客斟酒。
情侣们在吃“长桌宴”,过去的“长桌宴”是席地而坐。(资料图片)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海南的特色文化主要是黎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而说到这些民族文化,就不得不谈到他们的婚俗习惯。黎族和苗族是没有文字的民族,只能靠图示、语言、行动和仪式来传承民族的传统文化,而婚俗正是展现民族礼仪规范、行为模式、宗教信仰的方式。少数民族聚集的琼岛,除了汉族地区悠远流长的婚俗历史外,黎苗婚俗也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本期将通过丰富多彩的黎苗婚俗,带领读者感受古老的黎苗文化。
【黎族婚俗篇】
新中国成立以前,因为生活习惯的差异,各个方言族群的黎族人之间互相通婚的很少,多为方言族群内部的通婚。海南黎族分为哈方言、杞方言、润方言、赛方言和美孚方言五个方言区,各方言区语言、生活习惯不同,传统婚俗也有不同,同一方言区不同年代婚俗也略有不同。有的方言区杂居,婚俗也在相互自然参照中产生一些细微的变化,但各方都一致认可的则大多保持不变。但是各个方言族群内也是严格禁止同一血缘通婚的,在外围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的黎族人,凡是同姓的,无论地区相隔多么远,都不能通婚。解放前黎族和汉族通婚的情况也有,但大部分是汉族商贩娶了黎族姑娘为妻,而且要一辈子居住在黎族地区。汉族女子嫁给黎族男子的很少,就是在解放以后也不多,仅出现在城市劳动者的范围里。黎族苗族通婚的为数也少,黎族地区一般盛行早婚,男女在15岁至17岁便结婚。
隆闺对歌
男女青年谈情说爱
上世纪50年代,黎族人举办婚礼用的是大长桌子,新娘、新郎和亲朋好友分坐两侧。长桌子上摆着一个大酒墩,黎族人以此用来会客,以酒寓情,显示出他们的热情好客。所谓酒肉与丝竹,好客的黎族人不仅好酒好客,在他们结系婚缘中,歌声也是贯穿始终的元素。
“五指山上,藤缠藤,藤缠树来根连根,生要同生,死要同死,我俩永远不分离……”青年男女用黎语对唱情歌,声调和韵味不同于汉语歌,显得格外婉转、动听、迷人。海南黎族青年男女一般在三月三、隆闺房中彼此相识,在交往过程中,他们通常会以对歌的形式表达彼此的爱慕之情。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于黎族的印象是能歌会唱的原因之一。
黎寨里有许多小巧别致的茅屋,黎语叫做“布隆闺”或“隆闺”,意思是“不设灶的房子”。“隆闺房”实际上等于汉族人的“儿女房”,黎族青年男子经常聚居的“隆闺”称为“兄弟隆闺”,少女们聚集在一起的则称为“姐妹隆闺”,“隆闺”大概可以住四五人,小的仅住一人,住一人的为数较多。类似于琼南汉族婚俗中的“号”或“坊”。
“隆闺”是男女青年倾心向往的地方,他们在这里对唱山歌,互诉衷肠,共同浇灌爱情之花。每当黄昏,小伙子们就穿戴整齐,身挂火药枪和尖刀,拿着弓箭和笛萧,三五成群或独自到外村的“姐妹隆闺房”寻找情侣。他们可不是大摇大摆进去的,而是要经过一番考验。于是,从求取爱情开始,黎族不同形式、多种多样的对歌就开始“登场”了。
在对歌形式中,有开门歌、来意歌、请坐歌、试情歌、结情歌、赠礼歌、约婚歌等等。比如在试情歌时,“隆闺”里有好几位姑娘,小伙子就必须唱试情歌,姑娘们听后,谁对男子有好感,愿意跟这位小伙子谈情说爱,谁就得把歌对上。小伙子会唱:“欲想吸烟又无火,欲吃槟榔又无灰,欲想煮酒又无水,欲想交情又无媒。”喜欢他的姑娘就会接唱:“哥想吸烟妹送火,哥吃槟榔妹送灰,哥想煮酒妹挑水,哥想交情妹做媒。”与琼南婚俗的“逛号”相似,都是通过唱歌谈情说爱。
说亲送槟榔
男女订婚互赠信物
男女恋爱关系确定后,按风俗是提亲、订婚、举行婚礼。说亲环节,跟琼南汉族婚俗一样,送槟榔就成为关键的一环。男方家长会委托媒人送槟榔到女方家求婚,女方家长如果同意就吃男方家送来的槟榔,不同意则婉言谢绝。提亲由男方择日,媒人带上槟榔、茶叶等聘礼上门,给女方妈妈、舅舅“压岁钱”和“开闺房门钱”,还给全村人“喜钱”,若女方收下彩礼就表示认这门亲事了。
到订婚时,黎族与汉族地区婚配有很大区别,他们不受占卜,不测八字,不听媒妁之言,而由男方择吉日订婚。男子要送精致手织品、腰篓或草笠,女子要还赠亲手织绣的腰带给男方。这跟现在年轻人互送定情信物差不多。这过程,少不了歌声的相伴。
婚礼前一天,全村人吹拉弹唱通宵达旦。迎亲当天,双方人员喝酒对歌,互敬槟榔。隆重的婚宴后,村里青年开始“逗娘”(逗伴娘,是同宗同姓的人不能逗),在八音队的吹奏下,男女对歌,歌声不断。过一两天,男方择日派小女孩去接回新娘(意为“请妻”),始终处在歌声和音乐声中的整个婚礼才算结束。
到了结婚时刻,除了聘金和彩礼,槟榔、米酒衣裙首饰之外,黎族地区还要送刻有青蛙图案的铜锣,两头牛和光洋若干。当然,黎族举行婚礼也是甚大的,需要经过送亲、迎亲、喝喜酒、逗娘、舂米、对歌、收席等程序。有的地区婚礼要持续两天两夜或者更长的时间。
这在古书上有关黎族最早的婚俗记载上可以得到佐证,记载称:春晴日暮,男女年至十五六者,每于树中唱歌嬉戏,彼此互相悦慕即订配偶,父母亦从而勿禁,后始议聘如黎礼。婚聘以牛为重,黎酒、槟榔、吉贝等物佐之,其夫家所颁绣面之式,不论虫蛾,花卉务肖,其姑女经绣面后,见其知其受聘。聘后而婚,夫随媒至女门,父母令女蒙被而出,夫即背妇以归。婚礼上,“皆饭以木勺,饮以竹筒。醉饱后则击鼓鸣缸唱歌以乐,尽日始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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