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刘赐贵省长在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04.2016  22:56

琼建质〔2016〕97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发《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刘赐贵省长在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认真传达贯彻近期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3月18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以‘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和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为警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现制定《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刘赐贵省长在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及刘赐贵省长在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近期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刘赐贵省长在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刘赐贵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坚决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到实处。二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独立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三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投入、改进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规程、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要严格落实问责追责制度。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严格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按照“四不放过”的打击治理措施,坚决从严从重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紧密衔接、压茬推进、及时整改、防范事故。一是加大排查密度。把隐患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同时开展重大活动、夏季汛期、高温、防火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提高排查准度。通过安全生产暗查暗访行动,对本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巡查督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提高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找得准、查得透、能治本。三是加大整改力度。查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标准和责任。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坚决依法查处,与事故处理同等追责;对整改完毕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努力改进监管方式,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一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要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进行审查。二是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做到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节点都不放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三是切实加强重点监管。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的检查。二是保证防火设施的资金投入。三是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并在存放点配备灭火器。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存放点的日常巡查,在节假日及工地停工期间应设专人进行看护。四是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隔热施工期间严禁明火作业。
  (五)部署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部署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深入检查燃气安全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整治燃气管道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候鸟”用户、餐饮用户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燃气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健全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七)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适时召开施工现场观摩会,通过“示范企业”、“样板引路”模式,进一步推进我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规章制度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管理,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管理综合水平提高,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更多的精品工程。
  (八)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二是做好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做好相关人员培训有关工作。三是强化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杜绝人证不符、持无效证书和持假证上岗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统筹谋划,总体布局、分工负责。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对各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切实巩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