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至19日,白沙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干部监督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乡镇和单位的20名受处分者进行回访,目的是明察暗访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防止“灯下黑”。
回访小组采取与受处分者谈话,了解他们对办案人员的看法;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接受当事人宴请吃喝、收受好处、受贿等行为。通过落实回访制度,有效的杜绝了“灯下黑” 等问题。(白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