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村民狩猎误把邻居当猎物 开枪打伤获刑1年

20.08.2014  19:29

  白沙县一村民卫某上山狩猎时,误将同村村民陈某当成猎物,开枪把陈某打伤。近日,昌江法院宣判此案,卫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一年。

  被告人卫某的父亲去世后,遗留一支由射钉枪改装的猎枪,由卫某保管使用该枪支。

  2013年12月21日下午5时30分许,卫某持该枪在海南省霸王岭林业局林区与白沙县林区交界的铂随岭山坡狩猎时,误将被害人陈某当成猎物,开枪将陈某打伤。

  今年3月,卫某到霸王岭林区森林公安局投案。经鉴定,卫某所持有的枪支为射钉枪改制利用射钉弹内的火药燃烧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被害人陈某头面部散弹伤致多发异物留存,为轻伤二级。

  据卫某称,当天上午,他带猎枪上山打猎,下午5时30分许,他在芭蕉山处看见有一个影子在晃动,因天黑有雾看不清,其就朝影子的位置开了一枪,后才发现击中了同村的陈某。他马上打120急救电话和叫村里人过来,将陈某抬回村里救治。事后,卫某付了治疗费7100元。

  据悉,因构成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卫某被从轻处罚。(记者 王忠新 林文泉 实习生 柴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