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50万奖励
25.09.2015 08:50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白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23日向社会公告,中秋国庆期间举报该县食品药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经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据介绍,白沙已启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检查的食品药品有: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牛、羊和鸡、鸭、鹅等畜禽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肉类食品;用甲醛、敌敌畏等有害物质作为防腐防虫剂,加工虾仁(皮)、干贝类、鱼干等海干产品;用甲醛、双氧水、烧碱浸泡凤爪、猪蹄、牛百叶、鸭肠等食品;用工业松香、沥青脱除鸭毛和猪头毛;在火锅底料、麻辣烫中添加罂粟壳;生产经营过期(变质)药品和假药等等,以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市场,杜绝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以上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为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举报人最低100元、最高50万元奖励。若企业(单位)内部职工实名举报本企业(单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可在上述规定的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50%奖励。白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27727136。(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
编辑:凌楠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25.09.2015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