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科医学之心血管疾病危险评估与日常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08.06.2016  19:39

  琼继教办函〔2016〕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6月中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科医学之心血管疾病危险评估与日常管理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 2016-2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17日14:30-17:30在三亚市海棠湾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心内科多功能厅(住院楼6楼)报到,6月18日-19日在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后勤保障楼会议室(后勤保障楼2楼)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周仲华,海口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副教授,海南省医学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琼,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医务部副主任,海南省医学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敏 , 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三病区主任,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理论讲课:

1. 全科医学理念、全科医生的职责;

2、血脂管理降低ASCVD风险;

3、高血压诊治及日常管理;

4、常见心律失常的器械治疗;

5、起搏器适应症;

6、房颤的药物治疗及抗凝管理;

7、栓塞性疾病的诊治及管理;

8、常见先心病的诊治方案;

9、冠心病诊治及日常管理;

10、胸痛高危病人的识别;

11、AMI的急诊救治流程;

12、心衰规范化诊治及管理;

13、心电图危急值的识别;

14、心肌病的诊治及管理;

(二)临床病例示范教学:

          心内科病房参观、床旁病例示范教学。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培训免注册费、培训费,食宿由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统一安排,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27日前将《“全科医学之心血管疾病危险评估与日常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或传真告知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韩宝石,电话15692538838;李可,电话15692537096;传真:38830030。

附件:“全科医学之心血管疾病危险评估与日常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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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科医学之心血管疾病危险评估与日常管理培训班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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