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服管理殴打小区值班人员 三亚一男子获刑
“我错了,我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后悔,也为伤害了小区值班人员感到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相关规定。”2月21日上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隔空”公开审理一起涉疫情防控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邓某瀚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据承办法官介绍,1月28日22时许,邓某瀚饮酒后与其妻子欲出入小区,因二人未携带小区门禁卡,值班的“警保联控”队员符某便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排查。邓某瀚认为符某有意刁难,便强行进入保安亭辱骂符某。该小区保安队长苏某闻讯赶来对邓某瀚称疫情严重要求其不要闹事,邓某瀚不但未听劝阻反而摘下口罩对二人面部吹气,并挥拳击打了苏某额头部位。苏某见状当即将邓某瀚按倒在保安亭内,与符某以及闻讯赶来的保安员陈某一同对邓某瀚实施控制。邓某瀚被按倒后拒不配合,极力挣扎,期间挥拳踢脚将三人打伤。公安干警赶到案发现场将被告人邓某瀚带回三亚湾派出所进行调查。
后经鉴定,符某构成轻伤二级,陈某构成轻微伤。案发后,邓某瀚的亲属向符某等三人分别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法庭上被告人邓某瀚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十分后悔。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不服从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值班保安人员劝阻,逞强耍横,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1人轻伤,致1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有坦白情节,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平时表现良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庭前提前介入,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快审快判,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将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的各类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