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工程被举报违法 “三不知”大队长法规不熟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持续关注了位于定安县定海大桥附近的一个河道疏浚工程,因为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也没有请监理公司到场,就擅自在水域内进行抽砂作业,被定安县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停工,不过,针对这样的行为,执法人员最终也没有对其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理。那么,事情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原委?
之前的调查中,这个河道疏浚工程因为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就擅自开工,被定安县水务局建设管理股责令停工。而负责执法的定安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来到现场后,不仅没有对这样的行为作出处理,甚至对于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他都是一问三不知。
虽然当时,定安县水务局建设管理股的工作人员,再三告知这名执法人员,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是不可以开工的,可最终执法人员依然没能在现场对这种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理。而第二天,记者回访时竟发现,仍有人员在这片水域中进行抽砂作业。事发后,针对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到现场,却没能及时作出认定和处理,是否存在失职或者不作为的情况,定安县水务局也已经介入调查。
定安县水务局局长周传泽表示,经过调查,这名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确实政策不清,法规不熟,没能现场进行处理。不过,这位大队长是否存在失职或者不作为的情况,他们还得上报县委县政府进行处理。
懂法是执法的前提,熟知业务是履行职能的基础,对于河道采砂或者疏浚工程的管理,国家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依法处理事情自然简单得多。不过,之前的调查中,针对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就擅自开工是否违法这一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竟给出了四个不同的说法,那么,从法律上,到底如何界定这一问题呢?
之前的调查中,针对前期记者所拍摄到的,在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前,工人就开船将沙子抽上岸,并装上车运走的行为。海南省水务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马惠峰给出的答复是,他们只是进行河道清淤的准备工作。
不过,今天定安县水务局给出的说法却是,这种情况属于私下施工,已经违规。
周传泽表示,经过核查,这个疏浚工程项目方进行前期工作没有报备,属于擅自施工。而根据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前擅自开工属违规,将处以工程款项百分一以上百分二以下的罚款。目前,他们也将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周传泽表示,相比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前就擅自开工的违规行为,越界开采则属于违法行为。那么,之前这个疏浚工程项目因为违规被定安县水务局建设管理股叫停之后,记者回访时竟发现仍有开工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和处理呢。
这片水域被违法开采的问题将如何处置,官业川表示这还需要经过定安县宣传部统一回复,当天,记者也将情况反映给了定安县宣传部,不过他们表示,这件事情还需要上报领导后,才能给出答复。
这位股长的意思说的很明白,在签订合同前,任何人在这片水域上进行开采,就属于非法采砂。而记者回访时,的确拍摄到相关人员正在这里非法开采,在定安县水务局建设管理股明令这里停工后,为何还有人在这肆无忌惮地采砂,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