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留院麻风病人每月补贴不低千元
06.06.2014 12:3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我省留院麻风病人每月补贴不低千元
为更好地保障留院麻风病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留院麻风病人补贴标准。其中,生活补贴按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随低保标准调整而自动调整;医疗费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2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的护理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直接发放留院麻风病人,医疗费由所在麻风病院村统筹管理。本次调整后,我省留院麻风病人补贴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130元。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6.06.2014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