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聚餐时醉酒身亡 公司担责赔偿41万元

30.10.2014  12:51

      原标题:男子聚餐时醉酒身亡

      公司担责赔偿41万元

    记者从海口市琼山法院获悉,一名公司职员林某在公司年终聚餐时,饮酒过量死亡。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公司赔偿死者家属41万元。

      今年1月1日晚,海口某中介公司在琼山区中山南路一家酒楼宴请员工,新员工林某席间喝醉,由同事徐某、钟某、陈某等3人护送至某商务酒店休息,在转告该公司住该酒店其他房间的潘某予以照顾后遂离开。徐某等人离开后,潘某照看了一会林某也离开林某所在的房间。因在酒店办理入住时未使用林某身份证,故其家人无法查询其具体入住酒店。

      琼山法院认为,被告组织员工聚餐,应在员工醉酒后及时通知其家属,但该公司却疏于履行照顾和通知家属的义务。因此,对林某醉酒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林某同事将其单独护送至未使用实名登记入住的酒店,致使林某家属查询不到具体地点,而潘某明知张某醉酒,行为能力受限,却在答应照顾林某后又自行离开,故参与护送的徐某等3人及潘某亦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另外,法院认为,死者林某对死亡结果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经法庭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即由中介公司向林某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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