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索要赔偿 男子爬上28楼塔吊

14.08.2014  01:18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昨天下午,在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北部湾公馆”在建工地,上演了惊险的一幕。一名男子爬上28层楼高的塔吊,扬言要跳下去。
        记者赶到时是下午两点,也就是说男子已经在28层楼的塔吊上,待了整整十个小时了。当时,正值日头最热的时候,男子逐渐体力不支,坐在塔吊边缘。当记者试图与他沟通,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时,男子情绪有些激动,立即站了起来。
        原来,男子姓朱,是广西人,来海南已经十多年了,一直辗转各个工地打零工。一年多前,朱某在“北部湾公馆”施工工地干工,在清理建筑材料的时候,不慎从三楼掉下来。当时,一根钢筋直接插入他的身体里,导致大肠、小肠、膀胱破裂,开发商——海南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5万元的医药费,但是后续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出说法,他这才爬上塔吊。在现场,朱某的家属也上前劝说他下来,但是无济于事。
        家属随后给朱某送点吃的、喝的,以免他身体虚脱。事发后,警方以及安监部门也找来开发商协商此事,不过拒绝媒体采访、拍摄。一个小时后,协商结束,相关人员与朱某的家属赶往楼顶,记者准备跟上前去时,在电梯口再次遭遇阻拦。
        于是,记者从楼梯爬上28楼,当时开发商准备了5万元现金,但是朱某态度坚决,要20万赔偿金才同意下来。经过三次协商,直到晚上八点钟,在消防人员的配合下,男子才同意下来。朱某的工伤鉴定表上,写着工伤等级是8级。最终司法部门组织朱某和开发商进行最终的协商,双方签署赔偿协议,开发商向朱某支付17万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朱某第二次手术费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以及部分生活费。而朱某的行为已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不过,警方为防止激化矛盾,对他进行了训诫教育,免于治安处罚。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