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男子为了筹集毒资多次盗窃电动车 五年内三进宫
30.03.2016 15:26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为筹毒资盗窃电动车
男子五年内三进宫
毒瘾难耐又没钱购买,澄迈男子铤而走险盗窃电动车。近日,澄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一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7月11日晚上11点,郑某在澄迈县老城镇软件园里,发现一辆电动车停放在某办公楼前,遂心生歹念,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车锁将电动车盗走。随后,郑某用所盗窃的电动车跟人交换了价值600多元的毒品吸食。3个月后的一天凌晨1点多,郑某在老城镇某宾馆前发现一辆停在那里的电动车未上锁,于是明目张胆将车推走,没想到碰上了巡逻民警,一把将其抓获。
澄迈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吸食毒品而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价值23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2011年郑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1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本次判刑是郑某五年内第三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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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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