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文昌市锦山镇一建材厂发生火灾,经火灾事故调查,于10月1日认定为该建材厂操作工张某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不注意电焊火花防范,导致引燃附近木屑堆,因个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5万余元。经报请文昌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给予张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