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琼文办〔2014〕25号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广电中心),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今年3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开通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相应硬件、网络和人员准备工作。同时,我厅委托开发的全系统政务外网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已经交付使用。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我厅定于7月10-11日,举办全省文体系统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使用和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文体局、广播电视台(广电中心)、厅直属各单位电子公文收发操作员各1人(约50人);厅机关各处室文件收发管理员各1人(约20人);厅信息中心系统后台管理员2人、厅办公室保密员2人。
二、培训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基础知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厅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电子公文收发、处理操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7月10日下午15:00-17:30,在厅机关十六楼多功能厅,参加人员为所有培训对象。
(二)7月11日上午8:30-11:30,在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五指山南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省党政信息中心电子培训教室,参加人员为各市县文体局、广播电视台、厅直属各单位电子公文收发操作员。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系统运行准备工作。目前,绝大部分单位已经按我厅《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了人员、网络、硬件等相关准备工作。请尚未完成的个别单位于7月5日前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保密教育和审查,准备好电脑、彩色激光打印机等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顺利运行。
(二)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电子公文管理办法。本系统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与互联网没有物理隔离,只能运行经审批可以公开(含主动公开、可依申请公开)的公文,不能处理涉密公文、不宜公开公文及未经审批可以公开的其它公文。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岗位安排、人员职责等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电子公文处理办法,包括责任人员职责、发文审批、收办流程、登记查询、责任追究等制度,以确保电子公文办理及时高效、杜绝失泄密事故发生。
五、其它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海府地区以外的市县参加培训人员请于7月10日12时前到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大堂报到,并领取相关资料;不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请根据规定的培训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教室签到并领取相关资料。
(二)食宿、交通安排。海府地区参加培训人员不安排食宿和交通;其他市县参加培训人员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7月10日晚上住宿、培训期间的工作简餐以及11日上午从酒店到培训地点的往返交通。
(三)及时报送参会回执表。请各单位于7月4日12时前,将参加培训回执表报送厅信息中心。联系人:赵佳,13907532277,传真:65339377,邮箱:[email protected]。本通知及回执表电子版可在省文体厅网站首页(http://wtt.hainan.gov.cn)政务公告栏内下载。
附件: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培训班回执表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发
附件1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培训班回执表
单位名称:(盖章)
| 姓 名 | 单位职务 | 办公室电话及传真 | 手机号码
| 10日晚是否需要住宿 |
电子公文收发员(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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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手机号码非常重要,必须是电子公文收发负责人员的常用号码,作为紧急文件收发时接收短信或电话提醒使用,要确保7*24小时畅通,之后如有变更,应立即报告厅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予以更改。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