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骑电动车老人致其身亡 海口一女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25.08.2014  18:59

      原标题:撞骑电动车老人致其身亡女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通过无红绿灯路口不注意安全酿车祸

      今年4月26日上午9时许,在海口市金福路与白水塘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车祸。

      28岁的河南女子董某驾驶“琼A0**89”小汽车,由南往北方向通过该处交叉路口,与67岁的广东籍老人许某驾驶的由东往西方向直行的“海口10**81号”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许某连人带车摔伤,经送海南农垦医院,许某因抢救无效在5月1日死亡。

      据悉,现场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经查,董某驾驶小型汽车,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许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

      事发后,警方认定董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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