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贼电动车前放双拐进小区 用破车“换”新车
原标题:女贼电动车前放双拐进小区破车“换”新车
该女子骑着新车从车库出来(视频截图)
6月28日上午8时50分许,电动车上放着双拐的一位“残障”女子出现在海口海甸岛某小区门口,自称来找住在小区里的亲戚。平日里严格遵守登记制度的保安面对“腿脚不方便”的该女子“网开一面”,免掉了她的登记手续并允许其进入地下车库。岂料该女子是经过乔装打扮的,她进入地下车库20多分钟后,成功盗窃一辆崭新的电动车,并“狸猫换太子”,骑着新车从车库后门逃走了。
当日小区的当值保安班长黄先生称,该小区属高档小区,平时进出小区的电动车并不多。6月28日上午8时50分许,小区门口突然出现一位骑着破旧电动车、架着双拐、戴着安全帽的女子,保安要求她下车登记,她亮出自己的双腿和电动车上的双拐问:“这样的情况能不能通融一下?我进了小区车库后让亲戚来接我。”当值保安向黄先生报告后,出于好心,便放她进去了,还怕她身体不方便,亲自送她进入地下车库。
6月29日,记者在小区监控室内看到了当日的视频,地下车库门口的监控视频显示,8时50分许,一名身穿条纹裤子的女子骑着电动车试图进入车库,被保安拦下,画面显示双方有短暂交涉,随即该女子被保安送入地下车库。约9时23分许,地下车库后门的监控视频显示,该女子骑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从容驶出,随即消失在监控范围内,视频中显示,在那辆新电动车上,依旧放着双拐。当日在地下车库,记者见到了该女子丢下的破电动车,已基本上处于报废状态。保安部:已上报公司
黄先生称,这种事不但当值保安想不到,他本人也根本料不到。但他也承认保安确实存在失职,愿意接受公司对自己的处罚。
黄先生透露,其实丢电动车的是物业公司另一名同事,该电动车价值3600元,折旧后价值3400元。关于赔偿问题,物业公司当日宣布需要三名保安共同承担70%的责任,他和另一名班长承担30%的责任。黄先生表示,他并不认同这一处罚决定,因为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物品丢失的全部责任要由保安来承担。对于黄先生的意见,物业公司谭经理表示,当日的处罚决定是保安部部长做出的,目前已撤销,此事现已上报总公司,但最终处罚决定尚未做出。
采访结束时黄先生对记者说,面对一名残障人士,保安也好,物业的管理规定也好,是否能人性化一点?虽然社会上某些人会抓住人们同情弱者这一弱点,但他还是认为公司不应该对他们处罚太重,因为这样有可能会让保安日后变得“不近人情”。
分享 评论信息 网友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登录|注册 作者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