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三亚市专项科研试制项目的通知

06.04.2016  11:1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三亚市专项科研试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6年三亚市专项科研试制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必备附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结构代码已更新,请联系所在单位科研联络员)。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材料于 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三亚市专项科研试制项目申报材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