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海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共同组织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优先。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3、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4、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销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5、己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申请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三、项目类别
思政专项为省级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别。
四、申报、立项与资助
1、思政专项由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推荐,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共同组织专家评审。
2、2016年思政专项拟立项40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要求申报人所在高校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3、项目如获立项,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名单及顺序原则上都不能更改,项目组成员需进行签字,研究期限一般也不允许延期,所以申请时请根据各自项目情况确定好项目组成员及研究期限。
五、研究期限、成果与结项
1、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6年1月。
2、研究成果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研究期限、成果要求及结项方法原则上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材料报送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网络申报须在 2016 年 3 月 23 日 前完成。需申请账户的项目负责人请发送(姓名、账号、专业)到科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2、除网络申报外,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汇总后,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纸质《申请书》(A4打印)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报送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 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请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附件:思政课题项目申报材料 |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