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琼州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开始受理,请各单位组织动员,积极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科学研究类项目,教学教改类项目不受理(属于教务处负责);
2、学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副高级职称以上者(含副高级)不予受理。
4、每人资助不超过两次,已获得两次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究,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
2、学术思想具有创新性,研究思路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申报项目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要求教师及学生参与,其中教师不得多于3人。且成员中原则上要有一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
4、申报内容需围绕我校四大特色学科——旅游、民族、海洋、生态和省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的建设方向进行。
三、项目研究的实施时间及成果要求:
1、本次项目的研究工作应在2年内完成,即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如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应注明完成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
2、成果要求:凡获得青年教师项目资助的,其研究成果必须标注“琼州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字样。
四、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人只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参加者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2、申请人须具备初级(含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凡不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须由二名同行专家(副教授以上)推荐。
3、所有立项的项目将按结题时间要求按期结题,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
五、申报材料流程及时间:
1、学院审核: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纸质申报一览表须加盖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学院公章。
2、学校受理:受 理时间集中在2015年5月5日。申请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将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纸质各一份送到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8865173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琼州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申请评审书 |
附件2:琼州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申请汇总表 |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