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思政课题的通知

12.01.2015  21:5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或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销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申请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请人只能选择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和思政专项项目中的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类别

思政专项为省级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别。

四、申报、立项与资助

思政专项由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审核推荐,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共同组织专家评审。

2015年思政专项拟立项40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32项,每项资助1万元。申报人所在高校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五、研究期限、成果与结项

研究成果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研究期限、成果要求及结项方法原则上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材料报送

(一)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网络申报须在2015年3月16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 填写《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3月20日前 报送科技处。

(三)科技处联系电话:8865173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