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海南省科技厅各类科技项目的通知

16.08.2014  15:12

各有关单位:

  2015年海南省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包括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省科技兴海专项资金、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省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等,各类项目申报通知、指南详见附件,除此之外,补充事项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申请帐号:项目申请人将个人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E-mail:[email protected]),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箱、职称、所在学院、拟申报项目类别(如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社发等)。科技处根据项目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创建用户,创建成功后系统会自动通过邮件反馈给申请人,请申请人注意查收邮件并按照邮件提示操作(点击并激活,设置密码)。注意:已在该申报系统注册过的不再重复注册,例如已经注册过申报省基金、省重点、省社发、科技兴海、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等省专项的,不用再注册,请申请人牢记自己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来年申报时也可用。

在线审核:申请人填写完后,提交单位管理员(科技处),单位管理员提交省科技厅,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下载正式PDF打印,打印的申请书每页必须显示斜向上的阿拉伯数字水印,如果没有,请更正打印机的设置。

  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通过企业牵头申报,由企业创建用户。

2、间接费用:预算科目中已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项目,其间接费用由绩效支出和非绩效支出组成,间接费用中的非绩效支出部分(即科研管理费)应预算专项经费的5%,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3、按照指南要求,有参加单位的必须附合作协议,请将合作协议先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待审核合格后再盖章,纸质合作协议(原件)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4、按照申报通知、指南要求,学校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需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两证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

5、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只要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的人参加,则必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单位处亦必须签字盖章,而且合作单位的公章必须是法人单位章,不能是二级学院的公章,项目组成员签名不能代签。

6、纸质材料打印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其中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省科技兴海专项资金、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项目 一式两份 、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和省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一 式四份 、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一式六份

7、申报截止日期,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下午17点,科技处将于9月16日统一审核上报,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18日,所有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为部分类别项目的特别说明:
        ◆2015年度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
        2015年度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实行限项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网络填写申报书后将预申报材料(草稿)打印交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于 9 11 17 点前 交至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排序结果确定上报名单,并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打印最终正式版带水印PDF申请书交至科技处。最终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 年9月15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的该类项目材料。
 ◆2015年度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在线填报时“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请填写“琼州学院”,与国内外的合作协议必须附上原件(至少一份),不能是扫描件。
        ◆2015年海南省产学研一体化专项项目
        该类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组织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期限在2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及企业投入、项目经费管理等事项,约定项目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收益分享办法、违约责任追究办法等。请于2014年9月18日前将合作协议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9月19日集中盖章。正式申报书中合作单位(我校)盖章后,由企业报送上级部门。

  附件:

/uploads/soft/140814/2015年海南省各类科技项目申报通知、指南和要求.rar
联系电话:88651738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