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申报期全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总额达12.53亿
“两补一奖励”撬动小微贷款
上半年申报期全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总额达12.53亿
本报海口11月7日讯 (记者梁振君)经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审核,2014年上半年申报期(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全省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总额12.53亿元。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2595.27万元,其中15家担保机构保费补助1253.24万元,256家小微企业贷款贴息1242.03万元,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团队奖励需待2014年度申报期结束后发放。
奖励标准共分三个领域,担保机构保费补助方面,我省对省内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为新增担保贷款额的1%。合同期在1年之内的,按合同期限发放补贴;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按1年期计算发放补贴。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方面,对于取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申报期内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500万元(含)以下的按实际担保贷款额的1.5%给予贴息;申报期内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按实际担保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合同期在1年之内的,按合同期限发放补贴;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按1年期计算发放补贴。此条政策加大了对贷款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有利于调动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
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团队奖励方面,奖励年度发放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总量全省排名前十位且符合人民银行“两个不低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奖金按其在申报年度内实际发放的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总额的2‰计算,额度不超过50万元。奖金用于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