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亚翡翠谷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申亚翡翠谷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申亚翡翠谷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1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申亚翡翠谷三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申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D-01地块
建设内容和投资:占地面积424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栋独栋别墅、37栋双拼别墅、1栋物业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0万元,占总投资的8%。鉴于项目入住率未达到7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预验收。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营。
验收监测单位:三亚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申亚翡翠谷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监字〔2006〕83号)的要求,落实了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垃圾收集桶、垃圾房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并接入市政管网;项目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满足入网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亚龙湾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合理布设水泵房,并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开挖裸露地面、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占地区域栽种了大量乔、灌木和草丛,以乡土树种为主。环保制度执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申亚翡翠谷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三环测验字〔2014〕第21号)表明:
(一)声环境影响调查:项目边界噪声昼间监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临亚龙大道一侧区域符合4类标准。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污水总排放口各监测项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厨房隔油池废污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回收。
(四)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项目建成后,在区域内人工栽种了大量的乔、灌木及草皮,绿地面积22822平方米,绿地率53.8%。绿化恢复效果良好。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