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加工牛百叶也敢卖? 海口75岁老太和女儿获刑

14.05.2015  14:32

      原标题:甲醛加工牛百叶市场上摆摊销售

      为了赚钱节操碎一地

      75岁老太和女儿双双获刑

      在海口东门市场经营两个档口铺面,卖牛百叶及干货的温婷(女,海口人,46岁,初中文化)被判刑了。她所卖的牛百叶是她75岁的老母亲林婉霞和工人吴强盛一起用甲醛、过氧化氢等泡出来的。母女俩同堂受审,双双获刑,为其打工的吴强盛也获了罪。

      经海口美兰检察院公诉,今年3月底,林婉霞、吴强盛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因林婉霞已经年过74岁,该院对其适用缓刑。温婷则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吴强盛对判决不服,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

      老太雇人用甲醛泡牛百叶

      其女在市场摆摊销售

      现年75岁的林婉霞是海口人,一名国企退休工人,每月退休工资差不多3000元。林婉霞儿女双全,家里还有一栋自建楼房用于出租。但就是这样一个经济称得上宽裕的老人仍想着赚钱。“我在喝茶时听人说起可以卖牛百叶,就想着搞这个,批发给人家赚钱”,为了让牛百叶卖相更好,林婉霞在买了干的牛百叶之后,又到海口新港批发市场买了甲醛、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等物品。

      女儿温婷在东门市场有两个档口铺面,这给林婉霞提供了一条销路。此外,温婷还给行动不是很方便的林婉霞招来了工人吴强盛。吴强盛今年51岁,来自海口东山镇。一次在海口东门市场找工作的时候,经人介绍,吴强盛找到了温婷,随后开始在林婉霞的作坊里干工。“我总共干了才一个月左右”,被抓后,庭审时,吴强盛均不断强调自己是打工的,来表达他的“冤枉”。

      林婉霞的牛百叶加工点就位于海口锦山里的家中。锦山里是有名的城中村。平时,林婉霞买了干的牛百叶和溶液之后,都是交给吴强盛。吴强盛则穿着雨鞋、戴着手套和口罩浸泡牛百叶,将牛百叶泡得白嫩、肥美。之后,温婷会拿走一部分在东门市场自己的摊位进行销售,林婉霞也通过别的渠道销售牛百叶。据了解,她的作坊里加工的部分牛百叶还流向五指山、琼海、陵水等地。

      黑窝点遭举报被一锅端

      母女俩及工人均获刑

      在自家加工牛百叶,按道理应该是很隐秘的,那么,这个加工点又是怎么会被发现呢?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为浸泡牛百叶的味道很刺鼻,有人悄悄报了警。

      2014年8月6日8时许,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民警会同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八大队及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在海口市美兰区锦山里二排9-6#129号一楼查获非法加工食品黑窝点一处,当场扣押牛百叶1920斤、过氧化氢、甲醛、氢氧化钠等,并抓获了正在加工的吴强盛及在家的林婉霞。之后,又在东门市场将温婷抓获。

      执法人员从扣押的牛百叶中检出了甲醛和过氧化氢。甲醛是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物质。

      美兰法院认为,吴强盛、林婉霞在生产食品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温婷明知林婉霞、吴强盛生产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林婉霞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已年满74周岁的情况,对林婉霞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判处林婉霞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禁止林婉霞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温婷和吴强盛虽然罪名不同,但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扣押在案的1920斤牛百叶、过氧化氢等物品予以没收并销毁。

      宣判后,吴强盛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案件进入海口中院二审阶段。(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