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保障生猪市场供应 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将获补贴

24.12.2019  12:20

      日前,《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将于2020年1月16日起施行,旨在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稳定生猪生产能力,保障生猪市场供应。

      《意见》指出,海口2019年全年生猪出栏50万头;2020年末争取生猪出栏60万头以上,并实现全市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70%以上;2021年末生猪出栏70万头,自给率达到70%,确保市场猪肉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

      为此,海口将制定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适度规模养殖。并扶持省内外畜牧龙头企业到海口投资设场,鼓励采用“楼房养殖”等新模式、新技术,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此外还将对新改扩建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含年出栏500头以上的黑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给予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栏舍补贴不超过总造价的50%,最高补贴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单个建设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为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海口将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对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重点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意见》还明确,将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将生猪出栏量作为“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确保全市生猪自给率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