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15000元!儋州一男子14年前被伤构成六级伤残,生活面临困难

18.05.2021  21:34

  近日,州市检察院及时办结一起历时逾十四年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为申请人韦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000元,获群众赠送感谢信。

  据了解,韦某某于2005年9月,被李某龙等5人故意伤害导致重伤、构成六级伤残。儋州市法院于2006年5月判决李某龙等5人赔偿给韦某某共计34652元(含判决前已支付的3000元)。截至目前,儋州市法院判决已生效逾十四年,但李某龙等5人始终未按法院判决支付剩余的31652元赔偿,也未就赔偿事宜与被害人韦某某进行实质性沟通。韦某某伤残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面临困难。

  近日,韦某某到儋州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受理案件后,儋州市检察院通过审查申请材料、听取申请人意见、询问申请人所在村民小组干部及村民群众等方式,了解核实申请人家庭生活现状。经认真审查,确认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后,儋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韦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